問💺:在審查調查某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過程中,留置了多名涉案人🎅🏽,處理這些涉案人應當註意哪些方面?
答:對涉案人員的處理,要在全面分析涉案行為性質、危害的基礎上,考慮涉案人員的認錯悔過態度🙆,從保證處理效果的角度對涉案人員和涉案行為進行綜合評價。一方面要客觀評價涉案行為危害性,從涉案人員身份🚏、行為性質、時間節點🪔💇🏼♂️、主觀惡性、危害後果等方面,綜合評定涉案行為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另一方面要考慮涉案人員的認錯悔過態度。對涉案人員的處理既要精準認定違紀違法事實這個定量,也要考慮態度這個變量,對積極配合主案審查調查工作,主動揭發🧖🏻♂️、如實說明被審查調查人的違紀違法行為,配合退繳退賠涉案財物,為紀檢監察機關順利查辦主案提供有利條件的,可以從寬處理。反之,如果涉案人員拒不配合審查調查工作,故意隱瞞涉案情況,或者拒不退繳退賠非法所得🔡,則應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對涉案人員的處理不僅應當恰當,還應當及時🥵,盡可能將涉案人員處理與主案同步研究、同步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第一百九十條第一款的規定🧙🏽♂️,主案審查調查結束後🚶➡️,審查調查部門應當將涉案人員的處理意見等材料與主案一並移送審理。案件審理部門在對主案審核把關的同時🛀🏼,也要審核涉案人員處理意見,並將審理報告和涉案人員處理審核意見一並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審查調查部門要根據常委會審議決定🈳,按照管理權限及時落實或督促相關單位⚠️🧕🏽、部門落實對涉案人員的處理🛎,並將落實情況入卷備查。
此外,在處理涉案人員時還要註意處理的均衡性問題,對同一時期涉案情況相近或類似的案件做到處理基本均衡,實現“同案同懲6️⃣、類案類處”。當然,對涉案人員的處理也不能搞“一刀切”👰🏻,而應當在保證總體均衡的情況下區分具體情況,做到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曹靜靜)
原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發布時間💆🏽♂️:2022-11-18
原文鏈接:https://www.ccdi.gov.cn/hdjln/nwwd/202211/t20221117_231584.html